经社工入户核查,明确了解到服务对象68岁,为重残老人,服务对象丧偶,育有1个儿子和两个女儿,儿媳也于前两年离世,女儿和孙女都外嫁,目前与儿子共同在村里生活,几年前开始双腿逐渐出现无力慢慢行动不便而导致肢体二级残疾,生活上大多无法自理,日常生活都是由儿子照顾。家庭经济情况一般,服务对象身体情况一般无慢性疾病,但因腿脚行动不便,平时走动需要借助助行器。现有的助行器因使用时间较长,出现了故障,无法正常使用,希望能够申请一台新的助行器。
经社工入户核查,明确了解到服务对象68岁,为重残老人,服务对象丧偶,育有1个儿子和两个女儿,儿媳也于前两年离世,女儿和孙女都外嫁,目前与儿子共同在村里生活,几年前开始双腿逐渐出现无力慢慢行动不便而导致肢体二级残疾,生活上大多无法自理,日常生活都是由儿子照顾。家庭经济情况一般,服务对象身体情况一般无慢性疾病,但因腿脚行动不便,平时走动需要借助助行器。现有的助行器因使用时间较长,出现了故障,无法正常使用,希望能够申请一台新的助行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