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实进展详情
2026-01-27 发起人情况核实

服务对象72岁,辖区低保对象、已婚,2025年5月在家突发中风,经医院抢救后虽脱离生命危险,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,右侧肢体活动受限,无法独立行走,日常起身、移动都需他人搀扶,行动极为不便。中风后,服务对象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,不仅给家人带来了沉重的护理负担,也让其难以正常进行室内活动、就医复查等必要事务。

服务对象因家庭经济困难,长期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,无其他经济来源。中风治疗已花费家中仅有的积蓄,后续康复治疗仍需持续投入,实在无力承担购买轮椅的费用。而轮椅对其而言,并非可有可无的物品,而是保障日常生活、参与基本社会活动的必需品。有了轮椅,服务对象才能自主在室内移动,减少对他人的依赖;才能更方便地前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,争取更好的恢复效果;也能在家人陪伴下偶尔到户外透气,缓解长期卧床带来的身心压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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